交通事故责任一般怎么划分
交通事故责任一般是这样划分的。
追尾前车后车负全责比如红车与黑车同向行驶红车距黑车太近或速度太快导致追尾。
红灯通行造成事故的负全责。
驶入禁行道路负全责。
发生溜车导致事故溜车一方全责。
不按规定倒车造成事故前车全责。
逆向行驶发生事故负全责。
右转弯车辆未让左转弯车辆先行右转弯车全责。
左转弯车辆未让直行车辆先行左转弯车全责。
未让右方道路来车先行负全责。
未让交通标志标线规定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负全责。
绿灯亮起转弯车辆未让直行车辆先行负全责。
在有禁止调头标志标线的位置以及在人行横道线、桥梁、隧道、陡坡进行调头负全责。
红灯亮起右转弯车辆未让被放行的其他方向车辆先行负全责。
未按导向车道指示方向行驶负全责。
下坡车辆未让上坡车辆先行负全责。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有障碍的一方未让无障碍一方先行负全责。
在没有禁止调头标志标线的位置进行调头时未让正常行驶的车辆先行负全责。
超越前方正常左转弯、正在超车、正在调头的车辆时发生事故负全责。
装载的货物在遗洒、飘散过程中导致交通事故负全责。
进入无灯控的环形路口的车辆未让已经在路口内的车辆先行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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