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审查程序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审查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首先是对制作主体资格审查认定书必须由有一定资格的交通警察作出。
其次是对制作时间审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在勘验现场之日起 10 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检验、鉴定的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 5 日内制作。
然后是对制作形式审查要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中对载明内容和形式的规定。
还有对送达程序审查确保公安交管部门作出的事故认定书送达手续规范。
另外当事人若对认定书有异议可向公安机关提交书面复核申请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二日内将申请连同有关材料移送上一级部门上一级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总之在审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时要严格按照这些程序确保认定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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