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交通事故处理流程如何
涉外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较为复杂和特殊。
首先事故发生后要立即停车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晚上还得开示廓灯和后位灯。车辆未撤离安全区域时在车身后 50 100 米处设警示标志防止二次事故。
接着查看现场拍照取证看车辆有无受损、人员有无伤亡。若双方只是轻微碰擦且后果不严重可拍照留证。
然后事故报警和保险报案。严重的像有人员伤亡、事故起因复杂、责任有争议等情况得找交警处理。
之后撤离现场确保安全。能安全移动车辆的报警后可撤离。
再之后就是解决纠纷能自行协商且达成协议最好。比如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就可自行协商。
交警接到报案会赶赴现场初步判断事故。决定适用简易程序还是一般程序。适用一般程序的会勘查现场、调查取证通知医疗部门抢救伤员让保险公司、救助基金支付抢救费用。
接着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再根据当事人要求调解损害赔偿。一方或双方不同意调解或未达成协议可向法院起诉。
境外来华人员、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除按规定执行还得按涉外法规办。交警要告知当事人我国相关法规权利义务。
临时来华人员担全责或主责交警要告知权利人可诉前保全。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交警认为应暂扣或吊销驾驶证可扣留不同意检验鉴定的不强制要记录。需调查的可约谈不接受的也记录。
出具责任认定书后当事人拒绝接收的通过外交途径送达其所在机构。后果严重且外国人有特权的要记录并上报省级人民政府外交部门及国务院公安、外交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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