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肇事逃逸一般如何认定的

发布时间:2025-08-13 09:46: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机动车交通肇事逃逸一般是这样认定的。

首先如果交通事故当事人在发生事故时当场驾车或者弃车逃离现场这就可能被认定为肇事逃逸。

还有当事人报案后不履行笔录责任离开现场又折返未报案虽送伤者去医院但事后无故离开或给假姓名、电话在接受警察调查期间逃匿不承认事故不按协定赔偿且强行逃避责任这些情况也属于肇事逃逸。

另外明知发生事故驾车或弃车逃离认为自己没责任驾车驶离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又返回虽送伤者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给伤者或家属留假信息后离开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离开现场不承认发生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知道协商不成或赔偿不足未留真实信息强行离开这些也会被认定为肇事逃逸。

对于交通肇事逃逸者的处罚有多种。

行政方面尚未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还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

民事方面逃逸当事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但有证据证明对方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如果构成犯罪比如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总之肇事逃逸是严重违法行为会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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