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赔偿有上限吗

发布时间:2025-08-13 09:04: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交通事故责任赔偿是有上限的。

首先交强险责任限额方面2008 年 2 月 1 日以后的事故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110000 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1 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2000 元人民币无责任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11000 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最高限额为 1000 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最高限额为 100 元人民币。

而且如果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其次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部分如果已投保商业三者险保险公司按商业三者险合同理赔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未投保商业三者险剩余部分事故责任范围内由个人承担。

总之了解这些赔偿上限的规定对于处理交通事故责任赔偿至关重要能让我们在遇到相关问题时更加清楚自己的权益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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