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一般都赔偿哪些费用
交通事故一般赔偿的费用包括医疗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
医疗费的计算是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后续治疗费等的总和。要有医院医疗发票、费用付款凭证、住院费用清单、药品购买发票等证据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 1179 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6 条。
营养费根据年龄、受伤部位、受伤程度等综合考量按营养费/天×营养天数来算本地一般 30 元/天需医疗机构出具的加强营养证明、司法鉴定意见法律依据同上。
住院伙食补助费以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为标准按住院伙食补助费/天×实际住院天数计算本地通常 50 元/天出院小结、医疗发票等可证明住院天数法律依据同上。
误工费分三种情况。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能举证近三年平均收入的按近三年平均年收入÷365 天×误工期限计算无固定收入且无法证明近三年年均收入的按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误工期限÷365 天计算。
另外机动车方有责时医疗费项下 1.8 万元、死亡伤残赔偿金项下 18 万元、财产损失 2000 元。机动车方无责时医疗费项下 1800 元、死亡伤残赔偿金项下 18000 元、财产损失 100 元。
总之交通事故赔偿费用要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以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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