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法院开庭流程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法院开庭流程一般是这样的。
首先在开庭前符合立案条件的7 日内要交诉讼费受理立案法院 5 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当事人 15 日内对争议点提出申请或异议。
开庭时法官会宣读法庭纪律要求然后宣布开庭接着宣读起诉状双方原告被告说明自己身份法官询问有没有申请回避原告宣读诉情被告保险公司进行答辩被告客户答辩然后进入质证环节询问双方是否有其它凭证进行补充接着进行法庭提问双方发表辩论意见最后论述双方签字。
整个开庭过程中会有法庭调查像当事人陈述、出示证据、宣读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等。
法庭辩论环节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等。
等到双方当事人争议核实清楚后法庭调查结束。如果法庭能够调解的就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会及时判决。
普通程序的审判应当在立案之日起 6 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 6 个月还需要延长的需要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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