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交通事故诉讼时效起算点是怎么规定的
民法典中对交通事故诉讼时效起算点有明确规定。
通常情况下诉讼时效为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对于轻微交通事故诉讼时效一般从事故发生之日起算自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诉讼时效为一年。因为这类事故相对简单事实清楚受害人损失较小。
要是事故导致身体受伤情况就不同了。未构成残疾的诉讼时效应从治疗结束之日开始计算构成残疾的则从伤残评定之日开始计算。这是因为受伤程度不同损失确定的时间也不一样。
如果是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还有特殊情况比如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保护但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总之了解这些规定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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