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应到哪个部门进行

发布时间:2025-08-13 06:48: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应到以下部门进行。

治疗终结后可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由公安部门推荐鉴定机构当事人自行选择。

也可以在起诉后向法院申请由法院主持双方共同指定有鉴定资质的法医中心进行鉴定。

具有鉴定资质的机构包括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事务所、法会司法鉴定事务所等。

需要注意的是要选择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其作出的鉴定结论才能被法院认可。

鉴定机构的选择很关键伤残级别会直接影响赔偿款的计算比如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还会间接影响精神损害抚慰金、误工时间、护理时间、营养费等赔偿项目。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鉴定的内容很多。比如损伤程度鉴定也就是轻伤、重伤、轻微伤鉴定。还有伤残程度鉴定从 I 级伤残至 X 级伤残。以及因果关系鉴定指损伤与疾病的关系。还有医疗纠纷司法鉴定看医疗行为中是否存在过错与患者残疾的关系。保险理赔鉴定看是否达到保险理赔规定。影像学资料的同一认定确认所提供资料是否为同一人。还有损伤后误工时间的审查。

伤、残鉴定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

大部分人的伤情在交通事故发生后 3 到 6 个月才能稳定下来法定鉴定时间必须在临床治疗结果出来后稳定。

如果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可以申请重新鉴定或补充鉴定相关鉴定费用由异议方交纳最终由败诉方承担。

在鉴定之前不确定鉴定机构的可以咨询当地有关部门确保不出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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