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护理费怎么算
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护理费的计算有明确规定。
首先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规定算即按其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若护理人员无收入或者聘用护工按照当地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护工劳动报酬标准算。
护理人员数量原则上为 1 人但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参照确定人数。
护理期限应算到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为止。若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可根据年龄、健康状况等确定合理期限最长不超 20 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要根据护理依赖程度和残疾辅助器具准备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护理费赔偿金额的计算一般来说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 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人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计算护理费有三个基本参数需当事人举证证明即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员人数和护理期限。
交通事故中残疾受害人的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收入不同适用不同计算标准。护理人员有收入按规定算误工费护理人员无收入或聘用护工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同等级别护理的护工劳动报酬标准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交通事故发生地同级护工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交通事故医药费可以起诉。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比如在河南省医疗费计算是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发票结合病历资料和医疗费清单据实计算。必要证据包括医疗费发票、清单和病历资料。医嘱确定的与交通事故损害有关的院外购药费用应计入赔偿范围过度医疗、挂床、贵宾医疗等不合理费用不计入赔偿范围。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赔偿医疗费可先行起诉医疗费用也可先予执行。比如追索医疗费用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且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人民法院可裁定先予执行。
法院一般程序应在立案后 6 个月内结案如需延时则需经院长批准最多可延长 6 个月若仍想延时需上报上一级法院批准。
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先行诉求医疗费用是明智的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民法典》也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粤公网安备 440106020001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