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交通事故处理的具体程序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5-08-13 04:12: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开展交通事故处理具体程序如下。

首先交通部门会进行现场勘查。交警到现场后展开一系列工作包括现场访问、摄影、制图、丈量、勘验等勘查记录复核无误后让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为检验需要可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相关证件。

接着交通部门进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警经调查依据当事人行为对事故所起作用及过错严重程度确定责任。

然后是组织赔偿调解。在确认伤者治疗终结或损害结果后若事故当事人同意交警部门可组织调解调解次数通常不超 2 次。调解不成填写《调解终结书》告知当事人向法院起诉也可直接起诉。

再就是向人民法院起诉。一般在事故发生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庭审理中各方可调解达成协议最好不成则由法院判决。

最后若判决履行义务人未按时履行赔偿义务原告方可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执行局强制履行。

若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有争议应立即报警交警制作事故认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对交通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有异议或不同意调解等情况在事故认定书上载明后交付当事人。

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达成协议持认定书向保险公司索赔未达成或不履行可向法院起诉再索赔。

若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自行撤离现场填写协议书或文字记录共同签名协商赔偿数额及方式未达成协议就报警。达成协议不履行可向法院起诉赔偿后持协议书向保险公司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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