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交通事故责任赔偿
在贵州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责任赔偿有明确标准。
城镇、农村人口均统一执行 4598.3 元的城镇“平均生活费”赔偿标准。
预付赔偿金是保障事故妥善解决的必要措施公安交管部门处理交通事故时可责令交通事故责任者或相关单位、人员预付全部责任按 100%预付赔偿金主要责任按 70%预付同等责任按 50%预付次要责任按 30%预付。对合并损伤每增加一类或一项在相对重伤预付标准基础上按增加类或项的伤情标准 50%加预付赔偿金。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赔偿标准文件区分了“城镇”“农村”不同收入标准误工时间按鉴定意见确定16 岁以上 18 岁以下、男 60 岁以上、女 55 岁以上有证据可计算误工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 100 元一天营养费 50 元一天精神损害抚慰金死亡 4 万元伤残按等级确定经营性车辆停运损失、非经营性车辆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按过错责任确定赔偿比例被扶养人生活费只要构成伤残等级就可主张。
2024 年贵州地区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均按照新标准 42772 元/年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均按照新标准 27693 元/年计算。
2023 年度贵州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42772 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4817 元。城镇居民人均年消费支出 24230 元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99598 元。
目前贵州地区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丧葬费仍按照旧标准 49799 元/进行计算。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等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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