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诉讼时效的问题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诉讼时效通常为三年。这适用于一般情况从当事人知道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
要是受害人向侵权者主张权利时效就从最后一次主张权利那天起算。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三年。
但也有特殊情况比如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与人身体无关的损失像车辆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等诉讼时效是两年。
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明显人身伤害比如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诉讼时效自事故发生之日起算一年。
轻微交通事故因为事实清楚、受害人损失小受伤轻事故认定书一般很快做出送达自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书》起一年诉讼时效开始。
对于受伤严重需住院甚至后续治疗的没构成残疾的以治疗终结之日开始算诉讼时效构成残疾的以伤残评定之日开始算。
要注意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会丧失实体上的请求权也就是胜诉权但程序上的请求权还在。即便超过诉讼时效仍能向法院起诉法院也会受理可要是义务人以超过时效答辩并拒绝履行义务法院会判权利人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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