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规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划分

发布时间:2025-08-13 03:14: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新交规下交通事故后的责任划分主要有以下情况。

追尾、倒车、逆向行驶、开关车门引发事故、闯入禁行路段、违反交通信号灯、违反装载规定致使货物超长超宽超高或遗洒飘散导致事故、溜车的都是全责。

变道影响正常行驶车辆、有让行标志未让行、超越前方正在超车、掉头、转弯的车辆、会车时超越前车、在弯道窄桥交叉路口陡坡隧道超车、准备进入环岛影响已在环岛内行驶的车辆、有障碍一方未让无障碍一方先行或反之、狭窄山路会车靠山体一方未让行、进出或穿越道路未让正常行驶车辆先行、进出停车场或停车泊位未让正常行驶车辆先行、不按车道导向指示行车、在允许掉头处影响对向来车的蓝色车全责。

在没有交通信号的路口未让右方道路来车先行、相对方向右转弯车未让左转弯车、左转弯未让直行车、直行和左转同时放行时左转弯车未让直行车、在有设置红绿灯路口下坡车未让上坡车先行或反之的蓝色车全责。

在无信号灯路口未按标志标线通行、未让右方道路来车先行、左转弯车未让直行车先行、右转弯车未让左转弯车、未让已在路口内的车先行、遇到障碍物不理让的负全责。

十字路口常见事故中转弯车辆未让直行车辆、右转弯车辆未让放行车辆的负全责。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事故的负全部责任他方无责任。

当事人一方有违章行为的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因两方或多方当事人违章行为共同导致事故行为在事故中作用相当的负同等责任。

各方均无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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