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认定书如何作出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作出主要分为以下情况。
首先交警受理当事人报案后会合法、及时、客观、全面地收集证据。一般来说不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自现场调查之日起 10 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现场调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 5 日内制作。对于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 10 日内制作。要是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未查获而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 10 日内制作。
其次交通事故认定书应由具有一定资格的交通警察制作。实践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往往没有附有鉴定人资格证书这是不符合规定的。
再者交警部门在作出事故责任认定前应组织双方进行听证确认与事故有关的事实听取双方对事故责任的意见。当事人要高度重视听证活动提前做好充分准备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合理阐述自己的意见。
如果对事故责任认定书的结果不服在申请书送达之日起 3 日内书面向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在收到复核申请后 5 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自受理之日起 30 日内作出复核结论。审查期间当事人不能启动诉讼程序。
总之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作出有严格的程序和规定以确保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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