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一方不服责任认定书怎么办
如果交通事故一方不服责任认定书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首先在收到责任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要注意申请时间是从送达之日起算如果是亲自领取从领取当日开始如果是邮寄从签收之日开始。提出申请时要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且同一事故的复核只有一次机会。
另外拒绝签收或签字是不可取的因为责任认定书不以当事人签字与否影响效力。
其次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如果对责任认定有异议可以要求不按事故认定书分担责任并提出证据及依据由人民法院认证。因为交通事故认定书只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在法院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中会进行当庭质证。如果当事人能提供证据证明认定书不客观公正法院经审查认为确属不妥则不予采信以法院审理认定的案件事实作为定案依据。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会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责任划分是否公正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是否符合规定等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只是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证据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也不能提行政诉讼。所以一定要在规定的三日内申请复核逾期提交复核申请会不予受理且责任认定书会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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