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法定范围是什么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法定范围包括对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加以认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当事人行为对事故的作用及过错严重程度来确定责任。
比如因一方过错导致事故承担全部责任两方或以上有过错按行为对事故的作用及过错程度分别承担主要、同等、次要责任各方均无过错属交通意外各方均无责任一方故意造成事故他方无责任。
省级公安机关能依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责任确定细则或标准。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开具无需双方到场交警开具后通知双方领取。
它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规对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及违章与事故损害后果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断形成的文书材料。
一般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对需检验、鉴定的在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
认定书应由办案民警签名或盖章加盖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申请复核、调解和向法院起诉的权利、期限。
认定书应当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事故发生经过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当事人导致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作出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总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法定范围涵盖责任认定的依据、开具流程、应载明的内容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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