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维权法是什么原则来认定管辖

发布时间:2025-08-12 19:56: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交通事故维权法认定管辖的原则主要有以下两点

一是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若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就按经常居住地确定。经常居住地是指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并在该地居住满一年以上。要是交通事故案件存在多个被告任何一个被告住所地的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是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结果发生地和侵权行为发生地。按照相关司法解释这些法院都对交通事故案件有管辖权。当侵权行为发生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与原告住所地一致时原告住所地法院也拥有管辖权。

另外法律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比如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由最先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了的报请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所以在交通事故维权中确定管辖法院时要综合考虑这些原则和规定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法院进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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