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伤残鉴定程序有哪些
交通事故中伤残鉴定程序主要有这些。
首先是要明确伤残鉴定的类型有精神鉴定、肢体鉴定还有“三期”鉴定即误工期、营养期、护理期的鉴定。在上海精神鉴定费用通常是 2400 元肢体鉴定一般是 1800 元三期鉴定一般是 800 元。
事故发生后伤残鉴定前要去处理事故的交警队拿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委托书也可以先起诉立案不计算赔偿数额请求法院出具委托书。肢体鉴定一般在受伤 3 个月后精神鉴定通常在受伤 6 个月后具体依受伤者恢复情况。
被鉴定人要携带相关资料亲自到有资质的鉴定机构申请道路交通事故伤残等级、二次手术费用、误工费用、营养期限等项目的鉴定。提交所有原件材料交纳鉴定费用留下联系方式等待通知。
鉴定时要注意经过法院委托的鉴定一般不会被推翻自己委托的可能不被认可被推翻的话鉴定费要自己承担。伤残鉴定的时间很关键应以治疗终结为准一般肢体鉴定在事故发生 3 个月后精神鉴定在 6 个月后提前或延后可能影响鉴定结果。治疗终结指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
发生事故后当事人因伤致残治疗终结后可向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要求出具委托书或起诉后向法院申请评定。
伤残鉴定去哪里做通过法院摇号最公平公正自己也能委托但后期索赔可能被要求重做涉嫌刑事犯罪应由公安部门委托。
鉴定需要这些材料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伤残鉴定委托书由公安机关或法院委托、住院治疗记录、诊断证明、病历、X 片、CT 片、诊断报告、发票、伤者个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一般不超过 30 日能拿到伤残鉴定书对结果不服在收到报告三天内可提出重新鉴定。
还有全责不等于全赔因事故产生的合理费用会全赔不合理的费用不一定支持。
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赔偿金计算挺复杂的。
先说丧葬费这是用上年度该地区社会平均工资乘以 6 个月得出。
死亡赔偿金得看具体情况要是受害人不满 60 岁就用上一年度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 20。要是受害人满 60 岁但不满 75 岁那就是上一年度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20 (受害人实际年龄 60))。要是受害人在 75 岁以上含 75 岁那就用上一年度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 5。
被扶养人生活费得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来算。被扶养人要是未成年人算到十八周岁。被扶养人要是没劳动能力又没其他生活来源那就算二十年。不过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多一岁就少算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就按五年算。
还有啊死亡补偿费不是赔死者本身失去生命的主要是为了让死者家属生活安定抚慰他们的精神创伤弥补财产损失。
另外还有丧葬费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算。
还有精神损失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但具体数额各地不一样得根据责任、户口、被抚养人人数及年龄、当地生活水平、保险等综合去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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