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交通事故期限是多久
处理交通事故的期限因情况不同而有所差异。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在勘查现场之日起 10 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若需检验、鉴定应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 5 日内制作认定书。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并请求调解的应在收到认定书之日起 10 日内提出书面申请。对致死案件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致伤的从治疗终结或定残之日起开始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公安部门调解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 10 日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未达成的制作调解终结书。
车辆暂扣期限一般是检验鉴定需要暂扣 20 天经上级批准可延长 20 天检验鉴定后立即放行。
责任认定阶段轻微事故 5 日内一般事故 15 日内重大、特大事故 20 日内。
伤残评定当事人可在治疗结束后 15 日内向公安机关申请公安机关应在 30 日内评定对结果不满的15 日内可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在 30 日内作出复议决定。
赔偿调解期限为 30 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可延长 15 日。
处罚处理吊扣驾驶证合并执行不得超过 18 个月。如果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简易程序一般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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