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程序如何进行
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的程序是这样进行的。
首先是立案、侦查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一旦发现犯罪事实就会立案侦查。
然后是提起公诉检察院要是觉得犯罪事实已经查得很清楚证据也确实、充分就会向法院提起公诉。
接下来是庭审和判决法院会开庭审理依照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还有相关的法律规定作出判决。
最后是对被告人执行刑罚。
在这个过程中交通肇事刑事立案有相关规定像《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六条就有说明。
另外《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提到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尸体检验要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得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对精神疾病的鉴定得由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第五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和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这个期限不能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得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最长不能超过六十日。
要是未成年人交通肇事有责任赔偿由法定监护人负责。但 16 岁以上且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的未成年人被视为有民事行为能力得自己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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