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审理结束期限是多久
交通事故审理结束期限分不同情况。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交通事故诉讼一般是六个月内审理完毕。若案情复杂可申请延长先由本院院长批准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就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适用简易程序的在三个月内审结。
交通事故涉嫌刑事犯罪的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可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可能判处死刑或附带民事诉讼等特殊情况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另外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在勘查现场之日起 10 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 5 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算交通事故医疗费时要注意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与治疗事故损伤无关或小伤大养扩大检查和治疗范围的医疗费用均不应赔偿。后续的医疗费用也需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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