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超员最新管理办法如何规定
校车超员是绝对不被允许的有着严格的管理办法。
根据相关规定校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人数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也不能要求校车驾驶人超员、超速驾驶校车。比如《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就明确了这点。
要是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扣留车辆至违法状态消除而且会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从重处罚。这在《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条有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指出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会有相应罚款。超过额定乘员 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罚款更多。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也会被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 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罚款额度更高。有这些行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二条规定驾驶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 20%的一次记 6 分。像校车中巴车超载 50%司机就会扣 6 分罚款 500 元。
《刑法修正案九》实施后对校车超员也有新规定。从事校车业务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的将处拘役并处罚金。交通管理部门也为配合实施对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增加了校车超员的规定。
总之校车超员危害大必须严格遵守规定保障学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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