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醉酒驾驶如何处理
在湖南醉酒驾驶的处理方式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经呼气酒精含量检测血液酒精含量达到 80 毫克/100 毫升以上公安机关会决定是否立案。
像血液酒精含量不满 150 毫克/100 毫升、出于急救伤病人员、在居民小区等场所短距离挪车停车入位等紧急和特殊情况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不予立案。
但这可不等于不处理即便不认定为犯罪公安机关仍会处以吊销驾驶证、罚款、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
要是曾因酒驾、醉驾受过处罚等十五种从重情节或者存在发生交通事故、行为危险性大以及主观恶性深等情形会从重处理。
对醉驾同时构成交通肇事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并从严追究刑事责任。
比如长沙男子蔡某某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 86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且驾驶证处于超分和扣留状态所驾驶车辆逾期未年检。
还有张某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面临行政拘留 5 日罚款 1600 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总之醉酒驾驶是严重违法行为大家千万不要心存侥幸。一定要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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