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一般多少天
交通事故处理的时间一般在520日。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如果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轻微双方能就事故责任达成一致意见不需要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一般自事故发生日起起算一年诉讼时效。
交通事故处理流程包括公安机关对事故造成的车辆、物品损失进行评估伤残的由公安机关制定所有人或者主要责任人先行垫付伤者医疗费用并出具伤情鉴定证明和初步医疗费用评估指令公安机关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轻微事故在5日内作出责任认定一般事故在15日内作出责任认定。对责任认定有异议的应当在15日后向上一级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事故双方各派一至二名代表到公安机关事故调解办公室参加调解仅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认之日起开始调解期限30天造成伤残的从治疗终结或者伤残之日起开始调解期限30天死亡的从丧事确定之日起开始调解期限30天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双方签字后结案出具调解书、执行期限等书面文书调解期满第二次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生效后拒不执行的公安机关将终止调解当事人将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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