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评残手续都有哪些
交通事故评残手续有以下这些
1. 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 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包括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检查结果比如 CT、X 片及诊断报告。
3. 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 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要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 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如果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在申请书中说明。
6. 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7. 受害人向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书面形式提出伤残鉴定申请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书后委托鉴定机构鉴定鉴定机构三十日内作出伤残评定并制作伤残评定书送达当事人。
8. 治疗终结后向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提出伤残评定申请管理机关在作出初步审查后向伤者发出《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伤者携带资料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指定的地点接受检查和评定。
总之交通事故评残手续较为复杂需要按照规定准备好相关材料并按照流程进行申请和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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