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交通事故是如何认定的
农村交通事故的认定是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事故发生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的。
如果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那么该方承担全部责任。比如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事故或者存在逃逸、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等行为致使公安机关无法查证事故事实的都要承担全部责任。
要是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就根据其行为对事故的作用以及过错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比如双方都有违章行为且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若作用基本相当则双方负同等责任。
如果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那就属于交通意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公安机关在认定事故责任时应尽一切可能收集证据查明事故原因确认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只有在确实不能确认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时才能不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而且对于不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情况适用必须严格加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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