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赔偿程序怎样走
交通事故的赔偿程序这样走
首先事故发生后要保留现场并立即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如果有人员伤亡要及时拨打 110 或 112由交警处理事故现场。
其次在一些情况下为避免影响交通可在标记轮胎位置后移动车辆。
然后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请求等待勘察员到达。勘察员会进行初步查勘判定是否属于保险责任。
接着根据损失部位痕迹及程度查勘员会初步现场定损或到修理厂、4S 点、定损中心去定损完成结案。
之后当事人向保险公司提交索赔所需的全部材料比如起诉状、原被告身份证明、交通事故认定书、保险公司保险单、医药费发票、用药清单、入院记录、出院记录等。
保险公司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完备性进行审核确认在材料真实齐全的情况下进行保险赔款的准确计算和赔案的内部审核工作。
最后保险公司根据商定的赔款支付方式和保险合同的约定支付赔款。
需要注意的是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的其近亲属是适格原告。其中配偶、父母、子女为第一顺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第二顺位。如果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其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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