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者应当赔偿哪些
交通事故伤者能获得的赔偿项目较多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医疗费依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确定后续治疗费可待实际发生另行主张或根据医疗结构、鉴定意见确定。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一般依医疗机构证明因伤致残可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护理费按护理人员收入状况、人数和期限确定住院期间和出院后标准有别人数原则上为一人。
交通费按受害人及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实际发生费用算同城就医和外地就医标准不同。
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标准通常按住院天数算。
营养费依受害人伤残情况和医疗机构意见标准一般每天 20 至 60 元营养期与住院时间等相关。
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程度和受诉法院所在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60 周岁以上年龄每增一岁减少一年75 周岁以上按五年算伤残等级共十级系数不同。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普通适用器具合理费用算依医院诊断等确定。
死亡赔偿金若造成死亡按受诉法院所在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算60 周岁以上年龄每增一岁减少一年75 周岁以上按五年算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此项。
丧葬费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
精神损害抚慰金在造成受害人或近亲属严重精神损害且受害人不担主责或全责时综合多种因素确定数额。
总之具体赔偿金额需结合实际情况和相关证据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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