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调解的期限是多长

发布时间:2025-08-06 08:04: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交通事故调解的期限一般是十日。

不同情况起算时间不同

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

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

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

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调解申请时已超过前款规定时间的调解自受理调解申请之日起开始。

需要注意的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调解开始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

调解中当事方更换调解参加人连续计算调解次数和时间。

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因为不可抗力或者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调解调解时限中断。

当事人在调解期限不参加调解又不报告公安机关或者未经公安机关同意延期调解的调解期满后即终结调解。

另外交警的调解必须建立在双方自愿申请的基础上这种申请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 10 日内提出。

期限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节假日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天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停止经营活动的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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