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刑事责任是怎样的

发布时间:2025-08-06 06:44: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主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来判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明确了具体情形。比如交通肇事具有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严重超载驾驶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等情形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指具有相关情形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交通肇事具有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等情形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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