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交警处理时效是多久

发布时间:2024-12-27 03:39:02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交通事故交警处理时效分多种情况。

一般来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 10 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 5 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 10 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如果是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在制作后三日内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申请复核、调解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另外如果事故涉及赔偿问题一般诉讼的时效是三年三年之后就会过期。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如果没有特殊原因从伤害发生那一天起时效为一年财产损失诉讼时效为三年。并且诉讼期间的是从权利人知道或者是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算起的。说白了就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 20 年的人民法院是不予保护的但是若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的申请决定来进行延长。

交通事故报警其实是没有时间限制的但是还是应当尽快报警因为越早报警越容易被受理。而且保留的证据也会越多一些对于事故出现的定则也会更明确。但是如果是搁置了很久的案件然后再进行报警处理交通管理部门也会有不受理的现象。并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记录并在 3 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因为交警管理部门会查验道路交通事故是否存在并且若是受理了会及时告知当事人若是没办法证明交通事故真实存在那么就不会被交通管理部门受理而且也会书面告知当事人的。

声明:本文转载自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发送邮件联系删除。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