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交强险赔偿金额怎么计算

发布时间:2024-12-27 03:02:03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汽车交强险赔偿金额的计算较为复杂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首先交强险总责任限额已提高到 20 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18 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1.8 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0.2 万元。

在计算赔偿金额时如果是有责情况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1.8 万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18 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2000 元无责情况下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1000 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1.1 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100 元。

比如甲乙两车发生事故双方同等责任。甲车车辆损失 3000 元车上货物损失 5000 元乙车车辆损失 1 万元乙车车上人员重伤一名花费医药费 2 万元残疾赔偿金 5 万元骑自行车人死亡医疗费用 3 万元死亡赔偿金 10 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2 万元路产损失 5000 元。甲乙两车均承保了交强险。

对于甲车财产损失核定金额为 15000 元超过 2000 元限额所以赔偿 2000 元其中乙车获赔 1333.33 元路产管理人获赔 666.67 元。

当事故涉及多个受害人时各受害人各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之和超过交强险相应分项赔偿限额的各分项损失赔款为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

当保险事故涉及多辆肇事机动车时各被保险机动车的保险人分别在各自的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内对受害人的分项损失计算赔偿。

各方机动车按其适用的交强险分项赔偿限额占总分项赔偿限额的比例对受害人的各分项损失进行分摊。

受害人财产损失需要施救的财产损失赔款与施救费累计不超过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被保险机动车投保一份以上交强险的保险期间起期在前的保险合同承担赔偿责任。

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原则上在其他赔偿项目足额赔偿后在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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