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如何认定交通事故责任

发布时间:2025-08-01 18:04: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保险公司认定交通事故责任主要依据当事人的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

如果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他方无责任。因一方过错导致事故其他方无违章行为过错方负全部责任。

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无法查证事故事实的逃逸方负全责。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及毁灭证据的也要负全责。

驾驶机动车发生关联事故当事人不立即停车、保护现场致使责任无法认定的负全部责任。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未及时报案导致责任无法认定的负全部责任。

各方均无过错属于交通意外的各方均无责任。如果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根据行为对事故的作用以及过错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在实际认定中保险公司会参考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保险合同的约定来确定赔偿责任。

比如在交强险方面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 110000 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 10000 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 2000 元。被保险人无责任时相应的死亡伤残、医疗费用和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会降低。

对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无责任方不用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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