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怎么办理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办理分以下几步
首先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立即拨打 122 报警电话交警到达现场进行现场处置和调查。若肇事者逃逸未查获自查获之日起 10 日内由公安机关出具认定书若肇事者未逃逸不需要检验鉴定的10 日内出具需要鉴定的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 3 日内检验鉴定应在 20 日内完成最长不超 60 日结论确定之日起 5 日内制作认定书。
其次交警会根据现场勘查笔录、检验鉴定结论等制作事故认定书。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 日内制作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人和车辆后 10 日内制作未查获但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的接到书面申请后 10 日内制作。
然后如果当事人对认定结果不服在收到认定书 3 日内书面向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上一级部门 5 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不予受理的情况包括有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且法院受理检察院对犯罪人批准逮捕已通过简易程序处理在道路以外发生的事故。受理复核申请后上一级部门 30 日内作出复核决定且复核只能申请一次。
最后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因一方过错导致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两方或多方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分别承担主要、同等或次要责任各方均无过错的属于交通意外均无责任一方故意造成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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