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期间的赔偿限额具体为多少
交通事故期间的赔偿限额具体情况如下
交强险方面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时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 180000 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 18000 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 2000 元。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 18000 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 1800 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 100 元。
除交强险外若投保了商业三者险其赔偿限额根据保险费率及保险合同确定。
交通事故致死赔偿限额一般为十一万元超出部分由当事人自行承担通常赔偿的费用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等。
单位工伤保险赔偿方面我国法律没有具体赔偿限额的规定工伤保险属于社会统筹保险。
车损险赔偿限额的确定部分损失以对标的车进行合理修理必要的材料费和工时费确定全部损失则按照投保时的保险金额与新车购置价比较按孰低原则扣除折旧和残值确定。
交通事故精神赔偿限额是指精神损失费的最高赔偿其数额由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手段、造成后果、经济状况和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
在理赔时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超过责任限额部分若已投保商业三者险由保险公司按合同理赔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未投保商业三者险剩余部分在事故责任范围内由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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