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超过 45 是醉驾还是酒驾
酒驾超过 45 算酒驾。
根据相关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等于 20mg/100mL 且小于 80mg/100mL 属于酒驾大于等于 80mg/100mL 则属于醉驾。所以酒精含量 45mg/100mL 属于酒驾。
第一次被查到酒驾会被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每个人代谢酒精的速度不同为了保证安全尽量在饮酒后 24 小时开车。
在东莞市车辆违章停车有以下要求和相应处罚。
首先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 4 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 50 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 30 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其次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常见的违停行为包括占位停车停在公共收费停车位四周占用人行道、盲道或非机动车道停车禁停标识下停车占用消防通道、公交站等区域停车贪图方便在路口、车行道随意停车骑跨占用人行道停车。
再者东莞违停的处罚分不同情况。机动车未按规停放严重影响其他车辆及行人通行的交警部门将对违规者处以 200 元人民币的罚款。机动车违反规定临时停车将被处以 200 元罚款。如果机动车在设有明确禁止停车标志和标线的地点停放车辆或者临时停车将被处以 100 元的罚款并扣除 3 分。若驾驶人员不在现场执勤交警将通过拍照或录像记录证据并在车辆前部等显著位置粘贴“电子警察”抓拍交通违法通知单此时驾驶人员缴纳罚款不再受 15 天时间限制。如果违法停车的地点存在禁停标线或禁停标志交警部门将依据相关规定处罚此类情况下的违法停车行为将被扣除相应的驾照分数。
另外东莞违停告知单 5 日后处理罚 200 元以下的罚款。车主在接到通知后应尽快去交警大队处理。

粤公网安备 440106020001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