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吗
交通事故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但不具有强制执行力。
交警部门主持下制作的交通事故调解书是事故当事人之间的合意实质是民事合同。其效力体现为调解协议书对双方当事人具有合同约束力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后生效当事人应当履行。具有法定的证据效力是人民法院处理交通事故赔偿争议案件的重要证据如无其他证据证明其无效或可撤销会作为法院裁判依据。
不过调解书只对参加调解、作出真实意思表示的当事人有约束力对未参加调解的第三人无约束力除非第三人认可。同时调解书如果存在重大误解、欺诈、胁迫违背真实意思或显失公平时当事人可主张撤销或者变更。
为防止赔偿权利人遭遇调解协议不履行情形对于在公安交警机关达成具有给付内容的协议当事人可申请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的效力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或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依法院的确认决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交通事故发生后在交警部门调解时双方要尽可能了解国家赔偿标准中的赔偿项目及计算金额争取做到不沾光也不吃亏。还应咨询保险公司或律师做到心中有数。
同时尽可能保存好相关医疗费票据、出院证明、住院病历、费用清单、误工减少相关证明、修车票据、收款凭证等与此事故相关的单证这些都是最终赔偿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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