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的期限是多久

发布时间:2025-07-30 04:04: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的期限一般为 10 日。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 10 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不过《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损害赔偿调解的期限为 30 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 15 日。

从被通知人接到通知的次日开始计算规定期限的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期限最后一日的截止时间以停止业务活动的下班时间为截止时间。

调解中当事方更换调解参加人连续计算调解次数和时间。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因为不可抗力或者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调解调解时限中断。当事人在调解期限不参加调解又不报告公安机关或者未经公安机关同意延期调解的调解期满后即终结调解。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受理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期间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调解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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