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主要责任认定书怎么写
交通事故责任主要责任认定书的撰写需要遵循一定规范和要求。
首先在文书顶端正中写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字样并在标题正下方注出案件编号。
责任认定的时间及地点要清晰准确比如“时间[具体时间] 地点[详细地点]”。
接着写案由过渡语如“对于[具体时间]发生在[事故路段]的[事故一方人姓名]和[事故另一方人姓名]交通事故经本机关现场调查分析研究后做出如下责任认定。”
认定内容是关键部分应依据交通现场勘查、询问见证人及车辆检验等情况分条分项写明分析认定的具体内容。比如说明负有主要责任的一方因何原因违反了交通管理法规的哪一条以致造成了该交通事故据此应负此起事故的主要责任。分析要合理公正提出的违章依据与后面的责任认定结果紧密关联。
认定结果之后用“特此认定”结尾右下角加盖认定机关公章并注明承办人姓名、年月日加盖承办单位公章。
最后在尾部写明“此认定书已于[具体日期]向当事人各方宣布当事人不服的可在接到认定书后 15 日内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重新认定”并注明分送形式“一式两份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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