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属于鉴定结果吗

发布时间:2025-07-30 03:24: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属于鉴定结果。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以及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断所形成的文书材料。它与鉴定结论有明显区别。

首先生产者不同。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是公安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而鉴定是公安司法机关任命或聘请的鉴定人根据专业知识做出的科学判断。

其次存在阶段不同。责任认定书在行政处理阶段出现鉴定结论在刑事诉讼阶段出现。

再者从内容看责任认定书包含案件基本情况等而鉴定结论是专家从科学技术角度对专门性问题的分析判断意见。

还有从证据效力看责任认定书的内容是违规情节、危害结果及因果关系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有权审查并判断其有效性鉴定结论一般客观除非特殊情况很少被推翻。

另外从审查方式看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审查重点在于制作人是否尊重客观事实、资质和水平、是否遵守职业道德等与书证有很大区别。同时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是书证。其一书证通常在案件或纠纷发生前形成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事故发生后作出的。其二书证具有客观性内容不以办案机关或人员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而交通事故认定书包含办案人员的主观认知和判断。其三书证一般由当事人等制作目的多样交通事故认定书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目的是便于案件处理。其四司法机关审查书证和交通事故认定书的重点不同。

总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是鉴定结论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做出的证据性材料具有证据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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