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效吗
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有效的。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通过对事故现场勘察、技术分析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对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责任进行定性、定量评断后形成的文书材料。
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当事人。其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载明了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作出有期限要求。一般来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制作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个工作日内制作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制作。
交通事故认定书属于证据法庭会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进行审查作为定案依据。它虽是由主管道路交通的公安交警部门作出的公文书证有极高证据效力但如果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法院也可不采信以审理查明事实为准。
交通事故认定是不可诉的行政确认不属于行政诉讼受理范围。同时它是对当事人行政、刑事责任的认定。比如符合相关责任比例的肇事者会进入刑事侦查程序当事人故意破坏现场等承担的全部责任指行政责任。
交通事故认定书没有民事强制执行力不是划分民事责任的唯一依据。比如同样案情的摩托车与汽车相撞事故地点不同责任可能不同。法院会根据具体案情运用自由裁量权处理。
如果不服责任认定可以申请重新认定。当事人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 3 日内可向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收到申请后 5 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若认为原认定书有问题会责令重新调查、认定若认为没问题会维持原内容。复核以一次为限。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后当事人可就赔偿协商协商不成由交警调解调解不成可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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