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调解时被害人需要注意什么
交通事故调解时被害人需要注意以下这些方面。
区分交通事故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二者不是必然相同无事故责任不代表无赔偿责任。
赔偿款落实了再在协议书上签字不然可能拿不到赔偿款。
所有赔款到位前别把自己全部资料原件交给赔偿义务人防止对方利用资料申请理赔后跑掉。
申请理赔时要让保险公司书面确认调解协议内容并同意将赔款汇入自己账户。
发生事故后如果受伤要及时治疗。
及时掌握对方信息包括姓名、联系方式、车辆信息等。
别随便签署赔偿协议发现对方逃逸及时报警并记住对方及车辆信息。
如果对方存在酒驾等违法行为也要及时报警。
参加调解时一般要准备好受伤者身份证、户口本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赔偿费用的证明如医疗费发票、误工的医疗诊断证明、收入证明等。
更新观念现在交警没确保受害人及其亲属得到赔偿的权限和责任受害人应及时起诉保证赔偿权利实现通过诉讼还能采取保全措施。
调解时间和地点选择也有讲究对于受害人来说应在交警队事故责任认定书已作出车辆及其他财产损失已评估人身伤害伤口愈合并做了法医鉴定后进行。
调解地点不能选在一方有绝对控制权的地方。
参与调解的当事人一般不超三人包括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肇事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等。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指定两名交通警察主持调解调解要遵循公平、合理、自愿原则。
调解达成协议会制作调解书未达成会制作调解终止书。
调解书生效后对方不履行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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