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时间限制吗
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时间限制。
一般来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但如果情况特殊比如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
如果因客观原因导致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案件基本事实的经上一级部门批准交通事故认定的时间可中止计算但中止时间最长不得超过 60 日。
当中止认定原因消失或中止期满受伤人员仍无法接受调查的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 5 日内根据已经调查取得的证据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或交通事故证明。
如果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成因无法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
道路交通事故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当事人无异议或当事人不涉及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犯罪的伤人事故各方当事人一致书面申请快速处理的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根据已经取得的证据自当事人申请之日起 5 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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