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有什么责任归则原则

发布时间:2025-07-22 00:42: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归责原则主要包括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推定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下当事人故意或过失行为的主观心理状态是侵权构成要件。一般侵权责任适用谁主张、谁举证。

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实施损害行为的一方虽无主观过错仍应担责其适用有特殊要求如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原告只需证明损害事实存在及因果关系。

过错责任推定原则是只要造成他人损害就推定主观有过错除非能证明自己无过错才不担责且在过错问题的认定上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只有法律明确规定时才能适用。

公平责任原则是在损害双方都无过错但受害人损失未获补偿显失公平时由当事人分担损害结果。适用前提是当事人无过错责任分担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界定为特殊侵权适用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当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时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法规且机动车驾驶人已采取必要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责任。交通事故损失是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修订后的法律明确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在双方都有责任的情况下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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