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置换补助

发布时间:2024-12-04 20:41:02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车辆置换补助是国家为促进汽车消费推出的一项优惠政策。

自细则印发之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 2018 年 4 月 30 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规定的新车能获得补贴。

补贴标准分两种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 1 万元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买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 7000 元。

乘用车指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指 2011 年 6 月 30 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3 年 6 月 30 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

拟申请补贴的个人消费者要在 2025 年 1 月 10 日前通过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提交申请。需提供个人身份信息、报废车和新车的相关证明原件照片或扫描件这些证明应在细则印发之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取得。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多部门审核审核通过的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汇总信息确定补贴金额向财政部门申请财政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银行账户。

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由中央和地方按比例分担分地区有不同比例。政策实施期结束后中央和地方按“多退少补”原则清算。

而且各地不得要求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指定企业不得另设补贴目录或企业名单。各地还设立咨询热线对违法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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