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购车补贴
鹤壁购车补贴来了
自 2024 年 7 月 25 日至 12 月 31 日个人消费者在省内转让本人名下非营运乘用车并购买、登记上牌非营运乘用车新车可享受一次性补贴。
补贴标准为
购车价格 6 万至 10 万元的新能源乘用车补贴 1 万元、燃油乘用车补贴 7000 元
10 万至 20 万元的新能源乘用车补贴 1.4 万元、燃油乘用车补贴 1 万元
20 万元及以上的新能源乘用车补贴 1.6 万元、燃油乘用车补贴 1.3 万元。资金总量控制用完为止。
补贴对象需符合这些条件
转让旧车、购买新车、申请补贴为同一人
旧乘用车 2024 年 7 月 25 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
转让旧车、购买新车均在规定日期内分别以二手车销售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日期为准
新购乘用车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在省内完成初次登记上牌且审核期间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同一新乘用车不能同时申请报废更新补贴。
拟申请补贴的个人应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 9 时至 2025 年 1 月 5 日 22 时通过云闪付 APP 搜索“河南省消费品以旧换新服务平台”小程序登录汽车置换补贴专区向受理地申报逾期未报视为放弃申报材料不全、不清晰不受理。
提交资料包括申请人身份证、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等原件照片、旧车转让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等照片、申请人银行卡照片、确保提交申请资料的手机号码能正常接收短信。
对符合补贴条件的消费者由商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个人银行账户。
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应按规定备案、填报信息、遵守规定。
个人消费者要如实填报信息对申报真实性负责。利用虚假信息骗补的将被严肃处理追缴资金取消资格计入不良信用记录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菏泽购车补贴有多种形式和相关规定。
补贴对象为个人消费者且报废旧车的个人与购买新车的个人注册登记须为同一人。
报废车标准包括个人名下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2011年6月30日前注册的汽油乘用车、2013年6月30日前注册的柴油乘用车等还有2018年4月30日前的新能源乘用车。
新购车标准为纳入工信部相关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以及2.0升含2.0T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
补贴标准上报废注销指定旧车并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0000元报废注销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7000元但对报废新能源乘用车新购燃油乘用车不予补贴。
补贴申报入口是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手机按新车发票开具地选择补贴受理地填报提交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要录入申请人身份等信息上传身份证、《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等的照片或扫描件。这些材料应于2024年4月24日至12月31日期间取得。
旧车报废及购新车时限为2024年4月24日至12月31日。
此外菏泽还曾发放过汽车消费券比如2022年7月1日至31日的第二批活动发放1000万元先领先得领券主体为活动期内在菏泽市内购买乘用汽车且登记上牌的个人每位购车人凭身份证活动期间只能领1次。
购置新能源乘用车20万元及以上每辆发6000元消费券10万元至20万元每辆发4000元10万元以下每辆发3000元。
购置燃油乘用车20万元及以上每辆发5000元10万元至20万元每辆发3000元10万元以下每辆发2000元。
以报废旧车购置新车的上述消费券金额增加1000元。
消费券通过云闪付APP发放在指定企业消费时使用可叠加核销日期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