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报废标准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4-12-04 17:10:02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机动车报废有多种标准。

首先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不同。比如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 8 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 10 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 12 年租赁载客汽车使用 15 年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 10 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 12 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 15 年公交客运汽车使用 13 年专用校车使用 15 年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 20 年等。

而且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更严格但不低于规定下限的使用年限。

其次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强制报废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 3 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再者变更使用性质或者转移登记的机动车要按照相关要求确定使用年限和报废。比如营运载客汽车与非营运载客汽车相互转换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大型非营运轿车转为营运载客汽车有累计使用年限核算要求且不得超过 15 年不同类型的营运载客汽车相互转换按使用年限较严的规定报废等。

还有国家对达到一定行驶里程的机动车引导报废。比如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 60 万千米中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 50 万千米大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 60 万千米等。

需要注意的是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 2 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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