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7-10 03:26: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江宁购车补贴活动于 2023 年 11 月 28 日至 12 月 31 日开展补贴金额总量 1000 万元。 活动期间在江宁区注册纳税限上汽车销售法人企业新购 7 座含以内非营运乘用车新车不含二手车并完成购车上牌手续的个人消费

江宁购车补贴活动于 2023 年 11 月 28 日至 12 月 31 日开展补贴金额总量 1000 万元。

活动期间在江宁区注册纳税限上汽车销售法人企业新购 7 座含以内非营运乘用车新车不含二手车并完成购车上牌手续的个人消费者在南京市补贴基础上可再获层级补贴。

补贴标准方面购买单台车辆价格 20 万元以下的每台补 1000 元20 万元含以上燃油车每台补 2000 元新能源车每台补 3000 元。购买江宁区汽车生产制造企业车辆的在个人购车补贴基础上再增 1000 元。

申领流程分两步首先经销商预录填报活动开始后符合条件的汽车经销商通过“我的江宁”APP 专用程序预先录入新增个人购车者订单信息每名购车人只能录入一次预录信息包括购车人基本信息、购车订金凭证、购车合同、订购车辆型号、车辆价格现金支付或手写收据订金凭证不在申报范围。

然后消费者个人申报2024 年 1 月 1 日至 1 月 15 日申报人下载登陆“我的江宁”APP通过“江宁区汽车消费补贴申领系统”在线填报并上传购车人基本信息、新购车辆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购车订金凭证、购车合同、新购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申请人本人银行储蓄卡。

2024 年 1 月 16 日起进行联审审核通过后补贴资金直接汇入购车人账户。

注意购车合同签署日期、购车定金凭证日期和购车发票日期均在 2023 年 11 月 28 日含后且购车发票日期不早于购车合同签署日期、购车定金凭证日期。申请人、购买人、车辆所有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车辆行驶证、银行账户户名须一致。

江门网约车新政要求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网约车平台公司方面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具备相应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包括互联网平台、信息处理能力、管理制度等。应向市交通运输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自受理之日起 20 日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获得许可后需向省级通信主管部门备案按规定开展业务承担承运人责任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驾驶员管理保障服务质量。

网约车车辆方面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为本市注册登记的 5 座以上 7 座以下乘用车初次注册未满 3 年安装相关装置符合技术、环保等要求不得与巡游车相似。申请运输证需向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提交材料审核通过后变更车辆使用性质经营期限与平台公司许可证有效期相关存在多种退出经营情形车辆所有者变更需按规定办理。

网约车驾驶员方面应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且有 3 年以上驾驶经历无相关犯罪记录、酒驾记录等未达到退休年龄。向市交通运输局提交材料申请经考核合格核发驾驶员证注册及服务应符合相关规定。

网约车经营行为方面网约车平台公司承担多种责任包括对驾驶员和车辆的监督管理、保障运营安全、维护驾驶员权益、保证服务质量等。驾驶员应在许可区域内经营遵守服务规范不得拒载。

监督检查方面市、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建设监管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加强市场监管定期开展服务质量测评多部门联合监管建立信用记录和不良记录名单制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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