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三车报废补贴
江苏国三车报废补贴是有明确规定和流程的。
补贴范围包括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中型、重型营运柴油货车报废这类货车并新购置国六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辆以及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
实施期限自 2024 年 7 月 3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报废货车相关证明日期、新购置货车注册登记日期和道路运输证发放日期均应在政策实施期内。
补贴标准按车辆类型、提前报废时间和新购置车辆动力类型等实施差别化补贴。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报废中型、重型车按 1 万元至 4.5 万元/辆分档补贴提前报废且新购国六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营运货车按 3.5 万元至 14 万元/辆分档补贴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按 3.5 万元/辆补贴。
申请流程方面营运货车所有人完成报废或更新后向所在地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和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填报提交《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公安、商务、生态环境等部门审核确定补贴金额同级财政部门按程序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银行账户。如有疑问可拨打 12328 服务热线咨询。
另外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 2018 年 4 月 30 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相关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也有补贴。补贴时限自 2024 年 4 月 24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申请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26 日至 2025 年 1 月 10 日通过登录商务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相关 APP 小程序提交申请信息。补贴审核和发放会经过资料审核和补贴发放步骤终审通过且经财政部江苏监管局抽查复核同意后各地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至消费者指定银行账户。